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投资与保险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依据《哈尔滨金融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哈金院〔2019〕144 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学工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组长:陈旭东
成员:唐 琳、于 佳、李宇鑫、王怡薄、李春丽、仲嘉玮、温宇桐、孙浩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投资与保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宇鑫
联系电话:0451-86143044
投资与保险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