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投资保险系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知如下。
一、系公章的保管
任何情况不得携带系公章外出或将系公章外借,原则上由综合办保管系公章。若因工作需要,需提交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在综合办登记后方可带出。系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系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系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二、系公章的使用
投资保险系公章的使用须严格执行审批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保管人有权拒印。
1.教师用印
(1)教师因教学相关事宜需要盖章的,需填写《投保系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教学相关事宜需经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2)教师因学生奖、助、贷等事宜需要盖章的,需经系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同意方可用印,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3)教师因其他公共事务需要盖章的,需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4)教师因私需要盖章的,需填写《投保系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2.学生用印
(1)学生因公需要盖章,需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同意,经系书记或副书记审批签字同意方可用印,出国学生涉及人才培养方案及成绩的审核还需经教学秘书审核相关材料并签字同意,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2)学生因私事需要盖章的,需填写《投保系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副书记、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前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写明用印时间、使用事由、用印人等信息。
3.疫情期间用印
疫情期间教师如需用印,经与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可先用印,签名在疫情后补签。
疫情期间学生如需用印,经学生辅导员审批同意后,可由在校工作的辅导员代签(XXX代XXX辅导员),不允许学生代签,涉及主管领导签字的,经与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可先用印,签名在疫情后补签。
4.假期用印
假期教师如需用印,经与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用印人员向公章保管人员出示主管领导同意微信截图,可先用印,签名在开学后补签。
假期学生如需用印,经与辅导员、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可先用印,用印人员向公章保管人员出示主管领导同意微信截图,在开学后补签。
三、不得用印情况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经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材料;
(3)与本系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等。
投资保险系
2022年4月4日